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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强调我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但是实施幅度要和原统筹地区的基金的综合情况挂钩。各地根据2020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的结余情况分别确定降低幅度。文件中的2021年工伤费率降幅表清楚的显示了各地的基金结余情况和可以实施的工伤保险费率减低幅度。文件还强调了,此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2020年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延续,不是在上年降低基础上的再次降低。比方说公司原来适用的费率是1%,上年降低百分之五十费率为5%,今年继续降低百分之五十费率还是5%,而不是2.5%。文件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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